采购-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LNG储配站安全目视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 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LNG储配站安全目视化采购项目,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LNG储配站安全目视化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YGJ-ZCFW-26210;
2.3招标范围:LNG储配站安全目视化标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2.4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万宝镇;
2.5服务期限:60个工作日;
2.6质量标准: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安装符合规范;
2.7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27892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 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 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标志标牌项目至少一项;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 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 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文件费转账方式:公对公转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