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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一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23 22:24 5 次浏览 北京

大港一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WS-2026-H-6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港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27.7611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港一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港一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港一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 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26年度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 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午08月1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 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 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日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7根据《关T推动解决收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期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 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人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人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人报价×65%;

(3)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621167650

E-mail:tbhb66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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