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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儿童积分城市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2026-10-30 20:31 2 次浏览 北京

公告//儿童积分城市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SYIIC-ZB-2026-03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儿童积分城市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第八十中学红星未来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学生德育画像软件、学生自助积分服务方案、学生自助兑换服务方案、数据可视化展示服务、其他人工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儿童积分城市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儿童积分城市管理系统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询有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y.cn)中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或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地点:北京市。方式:如果是委托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HC-ZB-2026-032
2.项目名称:儿童积分城市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
5. 采购需求:学生德育画像软件、学生自助积分服务方案学生自助兑换服务方案、数据可
视化展示服务、其他人工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1年。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或产品。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
5)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
6)《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7)以及其他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2.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18310177803
邮-箱:zbmwh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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