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9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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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省份:云南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云南锡铟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活性炭过滤器
1.2 预算金额:503.00万元
1.3 最高投标总限价:503.00万元
1.4 项目需求:活性炭过滤器10台,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本项目共设一个标包,投标人必须按标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生产制造、送货到场;投标人须填报具体交货周期,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1.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 交货方式:投标人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获得招标人使用部门经办人签字。
1.9 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活性炭、滤料等消耗性耗材不在整机质保范围内。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至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将以下证件于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招标文件获取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供)。
3.3 工本费: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7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3 地点:云南省。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邮箱:zxxc99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261973833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云南锡铟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活性炭过滤器
1.2 预算金额:503.00万元
1.3 最高投标总限价:503.00万元
1.4 项目需求:活性炭过滤器10台,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本项目共设一个标包,投标人必须按标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生产制造、送货到场;投标人须填报具体交货周期,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1.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 交货方式:投标人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获得招标人使用部门经办人签字。
1.9 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活性炭、滤料等消耗性耗材不在整机质保范围内。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至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将以下证件于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招标文件获取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供)。
3.3 工本费: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7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3 地点:云南省。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邮箱:zxxc99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26197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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