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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机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6-06-20 11:09 1 次浏览 新疆

2026年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机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TYSW-2026061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机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16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恒业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6辆3吨重叉车,6辆50装载机,18辆150轮挖。包括以上采购内容的供 货、保险、税费、仓储运输、现场装卸(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保管、二次搬运,检验及 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移交等工作,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以及技术规范及标 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货物采购 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机械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机械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子项目为叉车)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 的,应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全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制造厂商产品质量售后保证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有效的装载机生产制造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全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制造厂商产品质量售后保证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有效的挖掘机生产制造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经销商 的,应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全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制造厂商产品质量售后保证承 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含加长臂、抓头原厂配套、整机同品牌配置)的 整机稳定性计算说明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确保改装后的整机安全可靠。同时提供确保加长臂 和抓头改装后的安全运行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8日10时00分到2026年06月26日19时30分。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来现 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注:先发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到邮箱。

联系人:彭 先 生

手   机:158 1086 9687

邮   箱:bjzscz5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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