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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1-4号楼安防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07 02:36 0 次浏览 北京

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1-4号楼安防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M-202604G-JT10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1-4号楼安防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2449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对原先1、2、3、4号楼内的监控点位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涉及70台前端监控 设备,同时对应的后端设备一并更新改造。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0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1-4号楼安防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司法警官学校1-4号楼安防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公司等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之间资质、资金、业绩经验等均不得共享(分支机构除外);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可于上述时间内携带下条规定的材料进行报名并领取采购文

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 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在册员工, 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内容均需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原件审阅后退回。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电子资质证书应提供用于本项目投标的使用件且在有效期内,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资料

费600元/份。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5日13时30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退标处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服务平台注册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李先生

手  机:18311081256

邮  箱:bjzscz11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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