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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集成电路开发平台实训室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2026-06-07 02:32 0 次浏览 北京

数字集成电路开发平台实训室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B2026001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数字集成电路开发平台实训室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65万元,招标人为无锡职业技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开发平台实训室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数字集成电路开发平台实训室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数字集成电路开发平台实训室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相应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 份(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5日17时00分到2026年06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伍佰圆/份,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以下资料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提供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方式、邮箱)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投标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缴 费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无锡职业技术大学;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4)质量保修期:提供3年免费质保(如投标供应商有更优惠承诺的,按投标承诺为准);

(5)本项目最高限价:6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服务平台注册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李先生

手  机:18311081256

邮  箱:bjzscz11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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