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NO.新区2024G13房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营销布展策划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G13CHFW2026060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NO.新区2024G13房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营销布展策划服务一标段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00000000万元,招标人 为南京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NO.新区2024G13房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营销布展策划服务一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N0.新区2024G13房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营销布展策划服务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O.新区2024G13房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营销布展策划服务一标段:
1、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运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2025年 11月~2026年4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2024年财务 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
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 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
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 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中)(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原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 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设招标最高限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NO.新区2024G13房 地产开发项目示范区营销布展策划服务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社区大堂、售楼处、图 书馆、花房、样板间等。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