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更新提效工程电气仪表自控安防等设备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CZ-2026-005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更新提效工程电气仪表自控安防等设备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人为南阳市公用事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CZ-2026-0056
2.项目名称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更新提效工程电气仪表自控安防等设备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拟采购电气类设备、仪表实验设备、自控安防设备,招标人通过招标确定供应
商备选库,在服务期内由招标人确定相关业务。
5.服务期限两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入围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综合考
评,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将终止与其合作,移出供应商备选库)
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7.质保期:自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电气类设备
二标段:仪表实验设备
三标段:自控安防设备
(以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2023、2024年、2025年)任
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
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有效凭
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第二标段代理商参与本次入围的须提供氨氮分析仪和硝氮分析仪设备原厂制造商出具的
有效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原厂制造商公章(生产厂家不需要提供)。
8.代理商参与本次入围的须承诺在服务期限内,若入围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采购需求,应在
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投设备原厂制造商出具的针对该批次/该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加
盖制造商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等相关材料(生产厂家不需要提供)。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料:(1)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155-0105-7535
E-mail: 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