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实共生无人集群智能时空网开发试验子平台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虚实共生无人集群智能时空网开发试验子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拨+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3)招标内 容采购虚实共生无人集群智能时空网开发试验子平台一套,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 求;(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 准和要求:(6)交货(付)期:虚实共生无人集群智能时空网开发试验子平台的交货日期 为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7)交货地点:石家庄市(招标人指定地点);(8)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其投标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虚实共生无人集群智能时空网开发试验子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虚实共生无人集群智能时空网开发试验子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 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 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了三(五)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产品均为国内生产、组装、符合国产化 要求,且为全新设备。(须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软件自主可控承诺。
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 件(原件备查)。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 应证明文件);
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期内)。(以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 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4其他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中标后不得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负面清单禁入期限内,未被招标人 列入风险供方名单或暂停采购供方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5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含邮寄),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方式:15711452078
联系邮箱:zbgs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