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翼缘板加装铝板装饰面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JL-DL-2026049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翼缘板加装铝板装饰面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于2002年10月30日开通运营至今已23年;长春市 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于2006年12月26日开通运营至今已19年。由于四季气候差异较大, 近年冻雨等极端天气频发,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翼缘板外表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严 重影响桥梁整体的美观性。现对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全线桥梁进行翼缘板加装铝板装饰面 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翼缘板加装铝板装饰面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翼缘板加装铝板装饰面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3年至今)已完成一 项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22年至2024 年)无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 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具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近三年(2023年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4日至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 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材料:
(4)企业近三年(2023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有效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截图:
(7)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 份证:
(8)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604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翼缘板加装铝板装饰面改造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 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翼缘板加装铝板装饰面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工程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于2002年10月30日开通运营至今已23年;长 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于2006年12月26日开通运营至今已19年。由于四季气候差异较 大,近年冻雨等极端天气频发,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翼缘板外表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严重影响桥梁整体的美观性。现对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全线桥梁进行翼缘板加装铝板装饰 面改造。
2.4招标范围:包括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工期: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3年至今)已完 成一项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22年至2024 年)无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 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具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近三年(2023年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 犯罪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4日至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 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材料;
(4)企业近三年(2023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有效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截图;
(7)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
(8)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