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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建库招标公告

2026-06-05 09:25 0 次浏览 北京

关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建库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建库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城市 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围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建库

项目编号:ZY2026-009

服务内容: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日常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等涉法服务工作

入围家数:10家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项目业主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 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为便于工作开展,外地报名机构须在长春设有分支机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有效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状态正常,并具 有10年(含)以上从业经验,担任过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有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2.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证券业务相关业绩共不少于5件;

3.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工程类法律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5件;

4.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参与国企改革、投资并购或重组、国有产权处置、破产、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

及其他金融行业企业相关金融业务、不良债权清收方面项目共不少于5个;

5.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为银行、证券、信托、基金、担保、AMC(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提供过金融法律服 务(上述6类金融机构中满足为2类金融机构服务过即可);合作期限超过1年。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每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须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行业监管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 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 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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