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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6-05-28 00:53 101 次浏览 天津
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东疆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50组双枪充电桩(120kW直流双枪快充30组、14kW交流双枪慢充20组)的设备采购(含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控股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6.信用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参加投标文件开启人员的身份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若为受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企业资质: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书、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为经销商,还需提供制造商正式授权书。
10. 产品检测报告:投标单位须提供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4KW交流汽车充电桩、120KW或120KW以上任意一款一体式直流充电桩产品型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应具备CMA标识,委托、CQC等其他类型报告不予认可),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投标人,且检测结论须为合格。
注:
(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单位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投标单位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单位报价低于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合理范围;
(3)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单位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到2026年06月0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文件费缴纳截图(文件费缴纳时备注项目编号),在规定时间内以邮箱形式发送。售价:5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wang@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520135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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