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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悦酒店西副楼外立面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6-06-04 20:59 0 次浏览 北京

江悦酒店西副楼外立面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CG-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本江悦酒店西副楼外立面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5.0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天壹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悦酒店西副楼外立面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经广州市总工会审议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对江悦酒店西副楼外立面进行改造,包括外墙喷涂油漆、装饰条、挂石、墙面贴 瓷片、批荡、建筑防水补漏、搭排栅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施工等。

招标范围:根据所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深化设计,完成本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及施工等工作。

2.2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00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85万元(其中包含暂列金为18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61万元、工程设计费最 高投标限价6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0号

2.4、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个月。

2.5、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具体以需求书为准。

2.施工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如有新规范标准按新的执行)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约定执行。

注:若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程设计资具备①或者②)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 项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或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企 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 3.1.1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相应 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②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 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 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 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 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 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须具备建 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二级或以 上注册建筑师。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 人。

3.1.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3.1.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1.7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 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 单位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1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获取招标文 件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二);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5)《投标登记》(详见公告附件三);

注以上资料每页都须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接受。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

4.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25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25日9时30分至2026年6月25日10时00分。

5.3开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截标的同时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 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信息为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服务平台注册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李先生

手  机:18311081256

邮  箱:bjzscz11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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