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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6-04 19:30 0 次浏览 北京

南京大学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H2602120(1214-264105258LDY))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项目概况

南京大学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26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H2602120(1214-264105258LDY)

2.项目名称: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1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31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 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 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所投设备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①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②制造商的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③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含南京市)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区域代理商和投标人 公章)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但区域代理商为南京公司的,本项目不接受转授 权;

④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正本备查)。

注:若同一品牌的货物由不同代理商持上述四种授权文件之一参与投标,视为一家投标人投 标。评审时,取其中排序最先的为有效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商务及技术分数得分高的排名优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1日,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公对公汇款,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6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2.1)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 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复印件):

(2.3)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

(3.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 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3.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 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请 提供潜在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汇款凭证(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XXXLDY),或将上述要求资料的扫 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需邮寄送达的请将公司名称、项 目编号+标段号(如有)、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4.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9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苏财购(2025)62号》《国办发(2025)34 号》《财库(2026)2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同时提供电子介质文件1 份(仅支持U盘形式,内容须为投标文件签字且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随纸 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 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投标无效。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服务平台注册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李先生

手  机:18311081256

邮  箱:bjzscz11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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