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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生产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6-06-09 04:51 0 次浏览 北京

招标公告·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生产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TYSW-2026060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生产设备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50万元,招标人为沙湾市靖晟建材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6套时产8-9吨生物质颗粒机设备,要求设备系统设计产能:年产5万吨, 按年有效生产300天、每日生产20小时核算,小时生产能力不低于8.33吨/小时;设备选 型预留15%-20%产


能冗余。包括以上采购内容的供货、保险、税费、仓储运输、现场装卸(卸 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保管、二次搬运,检验及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移交等 工作,向采购人提供


售后服务以及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货物采购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生产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生产设备采购)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8日00时00分到2026年06月1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来现场获取招 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请各潜在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9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最高限价:15500000元。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交付 等一切工作。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服务平台注册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李先生

手  机:18311081256

邮  箱:bjzscz11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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